诚信(诚信为本)
诚信是我行的基本属性,是我行价值观的核心。诚实守信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品质。诚信包括全行系统上级与下级、管理干部与员工相互之间应有的诚信行为,也包括全行各级机构与外部企业、组织和个人之间,履行签订的有关合同的诚信行为,以及全行机构与本行广大客户之间的诚信行为。我行以长安印为logo鲜明地体现了诚信为本的价值观。
创新(创新发展)
创新是我行企业价值观的精髓。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,是我行发展活力之源。创新是在现有发展基础上的创新,是推动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。它体现了长安银行积极进取、追求进步的精神状态。
稳健(持续发展)
稳健是我行企业价值观的特征。银行是经营风险的高风险行业,稳健是回避和防范风险的前提。遵规守法、按章办事和坚持科学发展是稳健的具体体现,是我行保持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。
人本(以人为本)
人本是要依靠人、尊重人、关心人、培育人、成就人,把人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和最重要的生产力。这是本行科学发展的基本经验,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核心战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