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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公务卡申请条件
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(一)申请人所在单位已与我行签订《长安银行公务卡项目服务协议》,且申请人为申办单位正式在岗人员;
(二)申请人为年满18周岁、65周岁以下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资信良好的中国公民。
二、公务卡申请材料
(一)申办单位出具许可意见的《长安银行公务卡申请表》;
(二)申请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;
(三)申请人可自行提供的收入证明、与我行业务往来材料、财力证明等其他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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